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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建设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日前联合通报2022年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监测评价复核结果,湖州市全市(湖州市区、德清县、长兴县、安吉县)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获评“优秀”档次,系全省唯一全域优秀地市。
2022年以来,以“湖有安居”共富班车为抓手,湖州市聚焦约48万无房新市民、年轻人、灵活就业人员住房问题,多渠道、多主体筹集房源,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推动新市民、青年“住有宜居”。目前,湖州市住房保障覆盖率已达31.2%。
健全的制度机制是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前提。湖州市建设局介绍,2022年以来,在《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的基础上,湖州市出台《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申请、建设工作流程(试行)》,下发中心城区保障性租赁住房专项资金管理指导性通知。另外,湖州各区县均制定出台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方案,不断完善全市保障性租赁住房政策体系。
房源筹集快,是湖州市成为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优等生”的关键。统计数据显示,2022年湖州市共发放公租房租赁补贴7404户,筹建70平方米以下小户型为主的保障性租赁住房2.89万套,累计达3.65万套,民生实事项目排名全省第三,保障性租赁住房累计受益人数达到6.8万人。按照“能早则早、能快则快、能多则多”总体要求,全市通过转化、改建、配建、统筹四类途径,计划在2025年底前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7.5万套(间)。
值得一提的是,湖州市建设局还联合税务、水电气和金融等部门,构建保障性租赁住房联动机制,和银行签订战略合作协议,设立总额度不低于250亿元的专项信贷。同时,德清县、长兴县、安吉县分别出台了保障性租赁住房民用电定比定量的通知,每年至少可为企业减负275万元,催生出一批实惠优质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
“目前,我们正在多渠道、多主体扩大保障性住房供给,提升保障性租赁住房存量用地、用房新建、改建项目比例,完善租赁运营管理制度。”湖州市建设局介绍,2023年全市计划发放公租房租赁补贴6000户,完成棚户区改造开工1353套,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1.53万套,进一步缓解新市民、青年阶段性住房困难。(徐斌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