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微信消息,四川检察机关依法对曹子建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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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称,日前,四川省成都师范学院党委原书记曹子建(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泸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曹子建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泸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曹子建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担任四川教育学院副院长、院长、党委书记,成都师范学院党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退休两年后被查
2023年2月16日,据四川省纪委监委通报,成都师范学院党委原书记曹子建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官方简历显示,曹子建出生于1957年8月,在职研究生学历。1982年到西昌农业专科学校任职,曾任西昌农业专科学校副校长、校长等职。1999年曹子建调任四川教育学院。
2012年7月至2017年1月,任成都师范学院党委书记。2021年4月,64岁的曹子建退休,两年后被查。
多次串供对抗组织审查
把公权力当作攫取私利的工具
2023年7月11日,据四川省纪委监委通报,成都师范学院党委原书记曹子建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通报称,曹子建理想信念丧失,背离初心使命,纪法意识淡薄,处心积虑多次串供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接受旅游活动安排;组织观念淡漠,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谈话时不如实说明问题;为官不廉,亲清不分,长期在管理和服务对象餐厅消费并不支付费用,违规兼职取薪;弃职失守,恣意妄为,违规处置学校资产;贪欲膨胀,把公权力当作攫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联合办学、承建工程项目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曹子建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曹子建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来源:正义网综合最高人民检察院微信、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