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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甘谷县水务局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理念,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创新执法制度手段,推进水行政执法建设,以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示范化等“四化”为阵地,全面提高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努力提升人民群众和水行政执法的法治获得感、满意度。
打造执法阵地标准化建设
按照行政执法的法治建设要求,对水行政执法场所内外的标志标识、宣传栏、制度牌、案件立案中心、执法询问室、装备档案室等基础设施场地进行创新、改造与建设,提升执法公信力。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化党建引领,党建荣誉栏由任命书、奖牌、聘书、锦旗等部分组成,充分发挥党员带头模范作用,树立执法人员良好形象。积极探索执法管理的新模式、新方法,规范统一着装,配备硬件装备及水政巡查监控系统,执法人员执法办案能力和驾驭复杂局面能力显著提升。
加强执法行为规范化建设
严格落实《甘谷县水行政执法责任制度》《甘谷县水行政执法巡查制度》《甘谷县水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制度》等23项管理规章制度,全面落实上墙上网,自觉接受公众监督,实现了执法行为规范化,更好地预防、遏制了水事违法行为的发生,及时发现、制止和查处各种水事违法行为,维护了正常水事秩序。建立健全水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规范文字记录,推行音像记录,严格记录归档。推进重大水行政执法决定审核制度,落实了审核主体,确定了审核范围,明确了审核内容,建立了“逢案必审”制度,并向司法部门审核机构进行审核报备。积极推进柔性执法,采取“首违不罚”的柔性执法理念,创新提出了“一宣传、二告诫、三警示、四处罚”的柔性执法“四步走”模式,让水行政执法工作有力度更有温度。2022年9月,被省水利厅评为全省水资源管理工作先进集体。
强化执法队伍专业化建设
定期举办水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学习水法律法规和其他市县的水行政执法的先进经验,将工作中遇到的难点、疑点进行讨论交流,提高水行政执法人员执法、办案能力,努力做到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和人性化执法。加强队伍管理,调整和充实水行政执法机构工作力量,充分发挥水政监察依法行政作用,将本单位政治素养好、实践能力强、法律功底厚的人员充实到执法一线,聘用公益性岗位巡河保洁员11名。2023年4月,在甘谷县召开了全市水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暨甘谷现场会。
引领执法工作示范化建设
深入推进“河长+警长”“河长+检察长”制,形成了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检察公益诉讼的无缝对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县水务局、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和司法局等部门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加强了水务部门与司法机关的协作配合,实现了用法治力量规范、保障和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形成了全面联动的水行政执法格局。2021年以来,共开展日常执法巡查3596次,跨部门联合巡查12次,跨县区联合巡查4次,巡查河(沟)道34586公里,关停采砂企业8家,劝阻取砂群众96次,平整河(沟)道42.49公里,发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23份,纠正违法违规问题7起,立案查办案件21件,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21份,收缴罚没款61.2万元。2023年4月,率先成立了全省首家水行政执法检察公益诉讼协作办公室,所办案件“张某非法采砂案——如何处理由公安机关转办的案件”入选《甘肃省水行政执法十大典型案例选编》。(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 齐洪德 通讯员 王继福 牛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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