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好上好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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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作为深圳市好上好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公司制度的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
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以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调整公司及子公司 2023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
联方担保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经审查,本次调整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
关联方担保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实际控制人王玉成先生、范理
南女士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及
子公司无需提供反担保且免于支付担保费用,我们认为该事项是为了解决公司经
营发展的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董事会
在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须回避表决。
二、《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经审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
资格,具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期间,
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及监管机构的要求,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
道德规范,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且
较好的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尤其是
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余浩 程一木 王雅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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